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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编辑: | 时间: 2021-09-07 02:20:31 | 浏览: 256次 | 来源: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]
今夏,象山县早稻收购已经圆满结束,全县共收购早稻3161吨,其中“等外粮”1100吨,确保了农民粮食应收尽收。
今年年初以来,该县落实备春耕各项工作,全力打好早稻生产第一仗。积极调运储备早稻种子6.5万公斤(比上年增加2.3万公斤),全面保障早稻播种面积。立足早谋划、早发动、早落实,研究制定早稻生产扶持政策,在市级扶持基础上再出台叠加激励政策,各镇乡、街道还增补了每亩300元至500元不等的配套补助,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种植早稻的积极性,全县早稻种植面积接近1.2万亩。
7月26日,该县早稻收购工作全面启动,敞开收购农民生产的余粮。据4月份浙江省公布的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,今年全省生产的早籼稻、中晚籼稻、粳稻(三等)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25元、131元和133元,全省统一的早稻订单奖励为每百斤30元。象山县成立监督检查小组,严格落实省定早稻订单收购政策,让农民高高兴兴交上“明白粮”“放心粮”。
受台风“烟花”影响,加上收购期间遇短时暴雨及连日高温天气,未收割早稻出现大面积倒伏,产生了一批不符合国家粮食收购标准的“等外粮”,为保障农户种粮利益、提振农户种粮积极性,该县决定对“等外粮”进行收购。据了解,今年“等外早稻谷”按照市定种粮大户(经营面积50亩以上且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)每50公斤99元、一般农户每50公斤95元的价格收购。收购的“等外粮”不作为地方储备粮,由县粮食收储公司分仓储存另行处置,以保证粮食质量安全。